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各单位:
现将《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4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》(内人社办发〔2024〕163号)转发给你们,并对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,请各单位高度重视,积极申报。
一、设站条件及程序
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,具体设站基本条件、推荐条件、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(2024年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南》)。
二、申报时间
按照《工作指南》要求,请各地区、各单位于2024年10月9日前将《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》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》和相关证明材料(一式两份,附带电子版)报送至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4406室。
三、其他要求
做好博士后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工作是提升我区高层次人才“引育留用”能力的重要基础,是推动经济和科技发展的重要力量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大宣传力度,做好政策解读,鼓励积极申报。
联系人:白录德臻
联系电话:0471-7388206 19997671861
政策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