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:“弘扬诚信文化,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。”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,把诚信建设作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的支撑性、引领性、撬动性工程,并将2024年确定为“诚信建设提升年”,和林格尔新区作为自治区批复的首批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创建单位”,持续推进诚信建设工程,通过严格履约践诺、发挥信用助力、共建信用场景、延伸司法服务、开展诚信宣传等,不断夯实信用建设基础,打造了“诚信新区”的良好形象,以信用促营商环境“再提升”。
发挥政务诚信“第一诚信”作用
新区持续加强政府采购、招标投标、招商引资、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政务诚信建设,全面依法履行职责,严格履行向社会作出的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,在诚信建设工程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,全面提升政府诚信水平。
发挥商务诚信“市场激励”作用
以“信用 ”模式为主导,推动行政审批改革,不断优化审批手续、简化审批流程,提高办事效率,减轻企业和民众办事成本。开展“承诺制 工程审批”改革,推进企业主动履约,积极践诺,形成企业承诺践诺、政府高效监管的双向诚信机制,推动项目平均提前开工120天以上。推广“托管制 开办审批”改革,以企业承诺新区监管的方式,帮助小微企业进行地址过渡,提高企业开办效率,平均每年为新入驻企业节约资金100万元以上。
发挥社会诚信“联合激励”作用
新区积极拓展各类“信用 便民服务”信用惠民场景,如“信易贷”“信易批”等信用场景创建,为企业及群众带来了极大便利。同时,持续开展“诚信宣传进企业、进园区、进网络”活动,积极引导企业依法守规、诚信经营,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浓厚社会舆论氛围。
发挥司法公信“监督管理”作用
新区坚持权责统一,依法决策、依法履职、依法监管。弘扬司法公信,在判决中支持诚信、在调解中维护诚信、在执行中褒奖诚信、在舆论上倡导诚信,将诚信建设贯穿于依法行政工作全过程。采取加强法治审核力度、开设法治服务窗口、推进辖区诉前调解、提升公安业务效能等举措,发挥司法公信力,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。
诚信是立身之本、兴业之基、成事之要,新区将着力构建完善的诚信体系,以信用之力持续创优营商环境,助推新区在高质量的蓬勃发展中厚植内生动力、厚增发展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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